警察如麦,成排倒下。
他们前赴后继,可当倒到了第三排的时候,警司带来的勇气终于耗尽,如退潮般撤走。
一鼓作气再而衰,这次他们是真的胆寒了。
赵传薪擦擦额头冷汗。
他这是不得已而为之,因为马克沁的弹药也不多了,这还是当初在延边地区,杀败了小日本后,在背水军的储备中补充的。
要是再打不怕他们,赵传薪将面临一场旷日持久的苦战。
见他们退却,赵传薪从楼顶一跃而下。
先是收了警察的大杀器——土豆挖掘机和几箱弹药。
爱德华·汤森本来躲在最后面,可拍照拍的兴起,竟然忘记了逃。
等反应过来,警察大队伍已经超越了他。
然后,在他身后不足十米处,赵传薪跳了下来。
爱德华·汤森抱起照相机就跑。
他跑,赵传薪也跑,很快两人并驾齐驱。
爱德华·汤森转头,见赵传薪也转头。
爱德华·汤森惊恐的瞪大了眼睛。
战场上,要是杀红眼了,谁他妈管你是不是记者?
好在,那人似乎并未失去理智,似乎还冲他笑了笑,然后加速,瞬间超越了他。
砰,砰,砰,砰……
爱德华·汤森见那人双手双手枪,边跑边开枪。
数不尽的警察,恨不得爹妈少生一条腿,玩命的跑。
大街小巷,全是逃兵。
后面,赵传薪已经不再开枪打人。
只是跑着跑着,偶尔放一枪,主打一个驱赶。
爱德华·汤森起初还很恐惧,渐渐地,他发现没什么可害怕的。
因为那人根本就不打算伤害他,后面甚至都不再朝警察射击。
那人似乎有意将警察向纽约市衙门口赶。
念及此处,爱德华·汤森一愣。
此人果然是个疯子!
这是往大了闹。
他干脆不逃了,扛着照相机跟了上去。
到了纽约市的衙门口附近,赵传薪才拿出温彻斯特m1897。
轰……
这里没有净街,行人听见枪声开始尖叫。
衙门口有公务人员跑出来查看,见状吓的赶紧返回去。
不多时,整个纽约市衙门乱成一团。
市长乔治·布鲁斯·麦克莱伦得知那个胆大包天的狂徒,竟然杀到了衙门口,不由得大吃一惊。
“不是说只是个疯子罪犯吗?几百上千的警察,打不过一个人?”
“不知道,先生,快躲起来吧,那疯子就在外面!”
(本章完)